教育部因應近期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案件增加,避免國人不諳相關規定而受罰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11265日臺教綜()字第1120055998號函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(以下簡稱農委會防檢局)11262日防檢二字第1121482181F號函(如附件一、二)辦理。

二、隨後疫時代國際旅遊與跨境移動人潮回歸,且端午連假將屆,預期旅客違規輸入案件將再增加。

三、依據農委會防檢局統計,今年以來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、越南、日本、香港和韓國返國者較多,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、香腸、臘腸、鳳爪、鴨脖、醬板鴨、鴨腸、牛肉乾和半熟蛋等;另隨端午節將近,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亦增。

四、請向教職員工與學生進行宣導,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,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,以免受罰。相關罰則及參考資訊如下:

()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(地區)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,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,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

()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,可至農委會防檢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(https://asf.baphiq.gov.tw/ws.php?id=17894)下載使用;「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」可至(https://www.baphiq.gov.tw/ws.php?id=10719)下載使用。

 

五、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並督導所轄學校配合辦理。